陳智思:23條立法是憲制責任 立法時間應由林鄭決定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18/08/19 16: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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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表示,相信市民不反對基本法23條的目的及宗旨,但會擔心立法後,條文對他們在言論自由等方面的影響,所以若要推行23條立法,須將相關條文清晰寫出及加以解釋,令市民放心。

陳智思指,23條立法是憲制責任,立法時間應由特首決定,並要視乎社會氣氛和做好準備工夫,相信沒有人希望重蹈十多前立法過程中,所遇到的問題。

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,如果今天引用2003年版本的23條立法建議,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的行為未涉及暴力元素,相信他毋須入獄。

湯家驊指,23條是基本法的一部分,不會凌駕其他條文,認為如要為23條立法,就必需要在維護國家安全與保護港人核心價值中,取得平衡。他又認為,如何立法亦是最重要的問題,需要社會廣泛討論,並建議應「斬件式」立法,先解決部分問題,亦較易取得泛民和建制各黨派的共識。

湯家驊又認為,社會不應將所有談及港獨的情況,都劃一視作犯罪,認為社會應容許學術和理性討論港獨議題,但如果是宣揚「港獨」作政治口號和理念,就需要受到法律制裁。